2015年9月8日,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签署《关于2015年至2016年实行皮毛制品识别标签试点项目的协定》,该协定已于2016年8月12日正式生效。
根据俄罗斯联邦税务署公布的相关规定,皮毛制品的生产、进口、批发、零售商在上述协定生效前(即2016年8月12日)凭自愿原则为所属货物申办标签,在协定生效后须强制执行电子标签,具体安排如下:
一、2016年11月7日前(含),可登录标签信息系统为协定生效(2016年8月12日)后的剩余皮毛制品申请办理电子标签;
二、2016年12月5日前(含),可对协定生效(2016年8月12日)后剩余皮毛制品粘贴标签,并登录标签信息系统录入货品信息;
三、自2016年12月6日起,如剩余皮毛制品贴有电子标签,但未在标签信息系统录入货品信息,亦将被视为无效标签。
2016年8月12日后,无标签或贴有无效标签的皮毛制品不得进行进出口、仓储、运输、销售等活动。
俄罗斯签证代办服务中心提醒有关电子标签的申办流程、真伪查询等详情请登录俄联邦税务署https://www.nalog.ru/rn77/taxation/mark/查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