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便利公民往来的协议》于2014年4月26日生效。
协议规定:缔约一方持有效外交、公务护照的公民,在缔约另一方入境、出境或者过境,免办签证。每次停留时间不超过30天,并可根据需要申办不超过90天(含免签停留30天)的停留延期。
其他不享受免签待遇的执行会晤、磋商、谈判、会展的机关、企业人员,以及参加科学、文化、大学校际交流、体育赛事等交流计划的人员,可凭国家主管机关或其授权部门发出的书面邀请函按规定申办一次、两次或多次入境签证。
在两年内获得过一年多次签证并凭以入境另一方国家,且仍有此需要的机关工作人员,可凭邀请单位出具的邀请函申办两年多次签证。更多关于俄罗斯签证的资讯,可以关注俄罗斯签证代办服务中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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